5月18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团市委喜获“2005-2008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殊荣,是广西4个先进集体之一。 近年来,团市委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为统揽,围绕重点群体深化重点项目,强化基层基础,加强教育服务管理工作,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推向一个新局面。 一、抓组织,夯实基础,构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服务体系。 自2005年7月开始,团市委积极与市综治办协调,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和南宁市“十一五”时期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中,把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和武鸣县六区一县作为创建活动的重点,会同市综治办、公安局、法院等26个成员部门在南宁市整体推进“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划拨专项工作经费,各成员单位和县区、乡镇、街道、社区相应成立工作领导机构。经过3年的努力,南宁市青少年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据南宁市公安部门统计,2007年南宁市刑事拘留未成年人人数同比下降10%,治安案件查处人数同比下降55%。 与此同时,团市委积极组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帮教队伍:指导城区探索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行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公开招聘专职社会工作者,深入社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进行“三色”预警帮教工作,协助社区开展重点青少年调查、跟踪帮教、扶贫帮困等工作,全市建立社会监督员队伍、禁毒志愿者队伍等,共有志愿者2万多人。 二、抓阵地,形成合力,有效整合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优质资源。 团市委注重结合实际,积极整合社会资源,挖掘潜力,在城区、街道、社区建设一批青少年活动阵地,为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保障和服务。3年来,南宁市建成家长学校4196个,法律学校100个,青春自护学校8个,青年中心63个,爱心超市278家、绿色网络教室100家,搭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教育平台。 同时,深入高墙、社区、学校对未成年犯、闲散青少年等重点青少年群体开展亲情活动,为他们提供就学辅导、就业培训、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和生活救助等综合性服务,同时多渠道加强对留守流动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关爱,在全市营造社会关注、帮扶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三、抓维权,强化服务,全力构筑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防线。 建设完善12355青少年服务台,为广大青少年提供权益保护、心理疏导、就业辅导、困难帮扶等方面内容的咨询、投诉和实际帮助;协调市级法、检、公等部门做好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侦查、审判、羁押、帮教等工作,探索“未成年人圆桌审判”制度和12355社会心理调查员陪审制度,感化和教育未成年人犯,帮助他们走出歧途健康成长。
(团南宁市委权益部 廖幸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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